要约能不能撤回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是可以撤回的。撤回要约的条件如下:
1. 撤回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 如果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受要约人在知道内容时即生效,此时撤回的空间较小。
3. 如果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则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此时可以通过快于要约的方式发出撤回通知。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要约生效,即受要约人收到要约通知后,就不能再撤回要约,只能考虑撤销要约。撤销要约的条件通常包括要约人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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